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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售“有毒”减肥产品,获刑并十倍赔偿

发布日期:2022/05/27来源:有信瘦身减肥网

来源: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


在黑作坊里生产含违禁成分——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,然后通过快递发往全国各地的买家手中。日前,松阳审理了一起制售“有毒”减肥产品案,何某、魏某等制假售假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到6个月不等。


黑作坊制售“有毒”减肥产品


主犯何某是福建人,早在2014年就因犯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被判刑5年6个月。2019年初,刚出狱的他同姑父魏某谋划自产自销减肥产品。何某在魏某的朋友刘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,利用刘某某身份证件注册了上海闪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在阿里巴巴注册“闪秀”店铺作为销售平台。


2019年10月,“闪秀公司”正式开始生产销售减肥产品。何某负责在网上购买生产工具、包装材料、生产原材料(盐酸西布曲明、荷叶粉、决明子粉等),魏某则根据何某授意的制药配方比例,在何某父亲家里开起了黑作坊。一旦有顾客下单,何某便通知魏某通过快递发货。6个月里,何某制售假减肥产品被卖到了全国各地,销售额高达88万余元。


2020年3月,松阳市民叶某某在阿里巴巴1688批发网站上看到打着“安全”“强效”旗号的“闪秀”牌减肥药,下单买了3盒强效减肥胶囊。


叶某某试吃了两颗后,不仅没有起到减肥效果,反而引起了口干舌燥、头晕目眩等强烈的副作用。在发现这款“减肥药”包装盒上批号有错误后,他便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。


经检测,发现该产品中含违禁成分——西布曲明,这是一种中枢神经食欲抑制剂,可引发高血压、心率加快、厌食、肝功能异常等严重副作用,长期食用会对肠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。


不仅要坐牢,还面临巨额赔偿


在收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线索后,松阳警方经过侦查,锁定魏某及其幕后的何某等人。2020年4月,松阳警方兵分多路抓捕,何某、魏某及其黑作坊的同伙何某娇、何某灿、何某弟全部落网,现场查扣现金、银行卡、手机、电脑、胶囊产品、包装盒、包装瓶、空胶囊壳、药粉以及搅拌机等物品。办案人员在快递代理点发现,仅仅2020年3月份一个月,何某、魏某售卖假药就有4200多单,涵盖境内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全部省市区。


2020年8月,案件移送到松阳县检察院。松阳县检察院在办理该刑事案件的同时,依法对该案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。


今年2月,松阳县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指控何某、魏某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并诉请判令何某支付已经查明的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销售价款10倍的赔偿金共计7656087元(扣除已追回和扣押的减肥产品金额);魏某对7656087元中的7168487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
今年7月,被告人何某、魏某、何某娇、何某灿、何某弟因犯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被松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到六个月不等的刑罚,并处九十万元到六千元不等的罚金。


松阳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
来源:处州晚报 作者 谢佳俊 叶楹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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